各市(地)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有关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院校:
现将人事部《关于印发 <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653 工程”)实施方案 > 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7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 653 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事部门要按人事部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年度公需科目培训计划,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认真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 5 个领域开展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调训学员,积极参加国家人事部和省厅举办的示范性高级研修班。还可以结合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工程项目和课题,面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举办多种形式的高研班。
二、切实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认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和统计制度,将参加“ 653 工程”培训的内容和时间记入《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探索创新继续教育激励和约束机制,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基本依据的政策规定,通过政策引导推动“ 653 ”工程的实施。
三、加速继续教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根据落实“ 653 工程”的需要,抓好对现有的省、市(地)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重新评估、清理整顿和建设,整合培训资源,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省市继续教育师资库;由省厅组织专家、学者统一编定部分公需科目教材;建立黑龙江省人事人才培训网,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为供需双方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四、实施“ 653 工程”是加快我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步伐,全面提高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一五”继续教育规划的重要步骤。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搞好上下联系和沟通,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培训经费不足等问题和困难。要做好相关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努力营造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653 工程”实施的局面,为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