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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文件

黑人发[2007]24号



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
更新工程“
653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
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653工程”,切实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意见》(国人部发[2006]122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依据科学发展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实施“653工程”确定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确定从2006年至2010年,在关系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5大领域,重点培训77850名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未列入“653工程”范围的行业领域也可以参照“653工程”的要求,按照开展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通过开展专项继续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跨学科交流能力,推进我省重点产业向集约化、现代化、系列化和深加工方向发展,推动继续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现代农业领域
  1、 农业系统5年共培训11000人,每年培训2200人次;
  2、林业系统5年共培训850人,每年培训170人次;
  3、水利系统5年共培训5000人,每年培训1000人次。

  (二)现代制造领域
  4、现代制造5年共培训10000人,每年培训2000人次。

  (三)信息技术领域
  5、信息技术5年共培训5000人,每年培训1000人次;
  6、网络安全5年共培训10000人,每年培训2000人次。

  (四)能源技术领域
  7、石油化工行业5年共培训10000人,每年培训2000人次;
   电力行业由国家统一确定培训任务;
  8、电力行业由国家统一确定培训任务;
  9、煤炭行业5年共培训16000人,每年培训3200人次。

  (五)现代管理领域
  10、现代管理行业5年共培训10000人,每年培训2000人次。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各市人事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高效共赢的工作协调机制。

  (一)省人事厅职责
  负责对继续教育主管抓总的职能,对全省“653工程”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营造有利于“653工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1.建立全省“653工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牵头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有效机制,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全省“653工程”的实施工作;制定推进“653工程”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工程的实施,落实任务指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积极协助和支持各牵头部门、协会在全省开展各领域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政策服务。
  3.按照人事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五大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的培训工作。举办全省示范性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我省实际,开展具有龙江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4.会同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指导市地“653工程”的实施工作。
  5.负责全省“653工程”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信息交流、统计工作,总结交流经验。

  (二)省直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本行业专业科目的学科规划和知识更新目录,组织实施本领域的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发放和统计登记,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年的6月25日和11月25日报省人事厅和省继续教育协会备案。其具体分工是:

  1、现代农业领域中的农业、林业、水利专业科目的培训,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分头负责。
  2、现代制造领域专业科目的培训,由省经委会同省机械工业联合会和省轻工业联合会负责。
  3、能源技术领域中石化、煤炭行业专业科目的培训,由省经委会同省石化工业协会和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
  电力行业专业科目的培训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具体负责。
  4、信息技术领域中信息技术、网络安全行业专业科目的培训,分别由省信息产业厅和省公安厅负责。
  5、现代管理领域专业科目的培训,由省经委会同省企业管理协会负责。

  (三)市、地人事局,省直部门人事(人事教育)处职责
  负责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办法;做好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继续教育活动;在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时,既要突出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同时,要统筹兼顾,重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互相学习交流和分析研讨,不断改进培训工作,提高继续教育效果。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在每年的6月25日和11月25日报省人事厅和省继续教育协会备案。

  三、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启动“653工程”培训工作

  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各市地人事部门要按照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知识更新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1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好各项培训工作的实施。

  (一)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以行业为主组织实施。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在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和省人事厅的指导下,以各领域国家级牵头部门、协会制定的本领域专业科目、培训大纲及培训教材为基础,确定本行业专业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专业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注意整合资源,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技术资源优势,把市场前景好、受到广泛欢迎的培训项目纳入到工程中来。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工作,对培训质量差、不受欢迎的项目要及时淘汰。
  (二)公需科目培训
  公需科目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鼓励和倡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在完成人事部每年确定1-2门公需科目培训任务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一些具有本省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三)实施原则与步骤
  实施原则:
   1、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紧跟科技发展前沿,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2、以重点行业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培训为重点,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的开展。
  3、紧密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行业、分地区协调推进,努力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步骤:
  1、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1月-2010年上半年)
  每年开展一定规模的公需科目培训,大规模开展五个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活动,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一批适合继续教育社会化普及的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重点扶持一批优质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认真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2、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四、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653工程”是涉及多个专业领域的复杂系统工程。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在推进中不建
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规范的工作程序。

  (一)目标任务。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根据国家各领域纵向分解到我省牵头部门、协会的培训指标,提出具体落实方案,经修正补充报省人事厅总体平衡后,确认为我省的“653工程”总体指标,报送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和国家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备案。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可按相同程序进行。公需科目培训人数不再单列指标,由省人事厅商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及其他参加单位共同确定。

  (二)证书发放。参加“653工程”专业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发放培训结业证制度。该证由国家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印制,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负责免费发放(现行的继续教育证书继续使用;公需科目不发放培训结业证)。

  (三)登记制度。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的情况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上,由省人事厅确认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公需科目的培训登记和考核由省人事厅负责。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应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培训情况纳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

  (四)统计程序。各施教机构负责承担登记,统计“653工程”培训情况,并报省直各领域牵头部门、协会;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汇总全省本领域培训情况,分别报省人事厅和上级牵头部门、协会;省人事厅对全省各领域的情况进行汇总,分别就当年各领域参加培训的人数、人次以及公需科目的培训情况报送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五)施教机构建设。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要选择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能够保证培训质量的继续教育基地,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开展“653工程”培训。在工程实施中,一般不开展施教机构定点认定工作。对某些领域或行业,确需定点认定的,也要在工程开展一段时间后,会同省人事厅确定。

  (六)收费制度。必须加强收费管理。对于财政经费支持的“653工程”培训项目,要专款专用,不得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对于面向社会开展、学员自愿参加、确需收取费用的培训项目,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本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根据特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授予的资质向学员收取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所有收费培训项目由各领域“653工程”办公室报省人事厅审批。严禁打着“653工程”的旗号,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省人事厅要会同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不定期对收费培训项目进行检查。

  五、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程各项培训圆满完成

  各级人事部门和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肩负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培训任务完成。

  (一)提高认识,更新概念。“653工程”已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继续教育的龙头工程。对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创新型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地人事部门和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把实施“653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要把实施“653工程”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构建和谐龙江结合起来。要通过“653工程”的开展,提升继续教育地位,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地人事部门要把“653工程”任务落实到实处,履行好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要按照工程总体部署和各实施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履行好各领域牵头和实施的职责。建立由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各领域在继续教育组织实施过程中一些实际问题。各职能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搞好工程的统筹规划、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尽快成立“653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分解落实各部门、各专业项目和培训基地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市地“653工程”实施的指导。继续教育基地要具体开展好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省人事厅与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要紧密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要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使“653工程”取得更大的成效,打造继续教育的精品和品牌。

  (三)增加投入,提供保障。省直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协会和各市地人事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支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教育培训经费落实到实处,在使用上重点向“653工程”倾斜。有条件的市地可以设立“653工程”专项经费。要拓宽经费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653工程”投入。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协会要加强对继续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四)突出公益、服务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要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开展工作,尽量为受训学员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尽量减少学员和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搭建继续教育供需服务平台。

  (五)加大力度,搞好宣传。要通过实施“653工程”,积极宣传、推广现代继续教育理念,牢固树立终身教育、能力建设、知识更新意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单位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人事部门网站和各领域专业网站,通过报纸、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653工程”的意义和成效。叫响“653工程”品牌,推广培训项目,宣传培训效果,总结实施“653工程”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