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省、市人事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2007年度我市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要求,落实我省构建“人才兴安岭”的发展思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我市六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创造能力,加快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进一步宣传现代继续教育理念,创新施教模式和管理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任务
1、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依托各级培训基地,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完成好全年20000人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目标。
2、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重点,加强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3、以现代化网络远程教育为重点,开展以自选式培训为主要方式的更新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好培训资源,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
4、强化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的登记考核与验证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升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作为其年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重要依据的政策规定。
5、更好地完善国家、省、市三级教学基地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培训基地进行重新评估和清理整顿,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基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6、加强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继续教育网站,建立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资源,开展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
三、对象、范围和组织
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我市〔含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各类非国有经济单位的在职人员和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其他人员。
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全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各县(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本地初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中、省直驻牡单位需要组织继续教育活动的,需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由驻牡单位的人事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事局授权在指定的范围内组织。
四、教学科目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状况,按照急需更新、补充和提高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要求,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科目,由主管部门和各培训部门提出申请和意见,经市人事局继续教育中心研究审定。
五、教学办法
可采取主管部门集中培训、结合工作实践培训、业务进修、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等多种形式,也可采取网络、远程教育自主择训的方式,登录牡丹江继续教育网站(网址:www.mdjjxjy.com)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习科目。
六、有关要求
1、继续教育工作是人事部门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级和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努力抓好。
2、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与办学单位积极联系,取得支持,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3、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学员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了解学员对教育形式和培训内容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以利于调整教育内容和改进教育手段,更好地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服务。
4、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参加“653工程”的专业人员培训,必须到市人事局认定继续教育学时,时行验证登记。
附:《2007年度继续教育教学安排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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